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

觀念

其實就算再怎麼不懂,
再怎麼不了解,
也應該給予尊重專業,尊重法律,尊重意見。
但是卻只是一昧的做表面!
卻從頭都不支持,
不理會,
更不尊重,
反而只希望有人可以多做些事,
多幫些忙,
這樣是要讓人如何去尊敬你呢?
只能讓我打從心底鄙視你,
反正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,
只是惋惜的是學生,
可惜的也是學生,
可憐得更是學生,
唯有可悲和可惡的都是你!

「教育」根本就越念越回去!
連個最基本的尊重都不會了~
還有什麼可說呢!
北非中東都在鬧革命,
我們也可以嗎?